律师案例

陈晓宇律师
陈晓宇律师
辽宁-沈阳
主办律师

正当防卫

刑事辩护2012-03-11|人阅读

一、案情梗概:2009年8月3日,被告人徐某在沈阳市某网吧与被害人杨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大打出手,后被群众拉开。半小时后杨某与其朋友白某找到被告人徐某,便大打出手,被告人徐某被逼无奈还手自保,造成杨某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到法院。

二、裁判结果:法院认定被告人徐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当庭释放。

三、案例点评:从基本案情来看,不是特别复杂,主要的争议焦点就是被告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辩护人经过仔细分析,得出被告人的行为系正当防卫,而非故意伤害行为,以此为基点,为被告人做了无罪辩护。在刑事辩护领域,无罪辩护的难度最大,辩护人凭着过硬的论辩才能以及深厚的理论功底,博得了法官的认可,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得到合议庭的采信,最终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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