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委托唐凯律师为该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王某的代理人。唐凯律师接受委托后,去石桥镇该小区拍照取证,并去该工程发包方项目部了解情况,后具状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开庭审理后认为,该合同有效,被告张某违约,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法院判决张某向王某支付工程款84000余元,逾期利息3400余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