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X生承包了东莞市荣X实业有限公司食堂,后自动终止合同,要求荣X公司支付食堂承包费9万余元,本律师代表荣X公司参加诉讼,指出其未充分履行合同,且食堂卫生不合格,饭菜质量差,员工反映差,荣X公司可拒付承包费。后经法院调解,荣X公司仅向承包人人毛X生支付了一半的食堂承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