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细香律师
王细香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租赁合同纠纷

其他2012-06-12|人阅读

收案经过:那日我正在所里办公,一名当事人找到我,说被房屋中介公司告了,中介公司向他索赔房租和违约金,原因是双方在租赁期满退房时因房屋设施损坏赔偿情况无法达成一致,中介公司拒不收回房屋,并以租客未按期腾房,违反合同约定为由主张索赔。

委托经过:我仔细询问了当时的情形,分析了双方履行合同的经过,了解到房屋中介公司合同签订时收取了租客押金一直未退,建议当事人应诉并提出反诉,当事人当日并办理了委托手续,请我出庭为其代理。

开庭经过及结果:我收集了一系列证据,认真准备了一份代理提纲,开庭那日信心满怀的来到法庭。对方起初还振振有词,后来在我有理有据的回击下,顿时理屈词穷,法官见状,主张双方进行调解。我方当仁不让,坚决不同意调解方案,最后原告顶不住压力,迅速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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