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余宇律师
余宇律师
湖南-长沙
主办律师

丈夫病故公婆“抢走”女儿 一女子起诉要回孩子

离婚2013-08-21|人阅读

丈夫病故后,本来自己带着孩子在娘家生活,谁知公婆将女儿从娘家抢走了,思女心切的肥城女子高某为了争回女儿的监护权,近日,一纸诉状将公婆告上平阴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孩子最终回到了母亲身边。

  高某是肥城人,2006年与平阴的展某登记结婚。两年后,二人生了一个女儿。在常人看来,这就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展某在2010年被诊断患有重症肌无力症,从此这幸福的三口之家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矛盾。高某不堪忍受这种环境,于是在2011年带着孩子回肥城娘家居住,并在同年8月份向平阴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与展某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标准,遂作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但是高某是铁了心不想与丈夫过下去了,于是又在2012年5月份再次向平阴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展某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了,二人的婚姻遂告终止。离婚的问题是解决了,但是孩子一直陪伴在公公婆婆的身边。

  高某思女心切,为了争得女儿的监护权,2012年9月,她再次一纸诉状将公公婆婆告到了法院。在庭审过程中,高某陈述其公公婆婆于2011年9月份到肥城把孩子从高某娘家抢走了。公公婆婆辩称孙女是儿子留给他们的惟一血脉,是以后生活的精神寄托,因此坚决不同意把孙女还给儿媳。双方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与展某是女儿的法定监护人,展某虽然因病去世了,但是高某具有监护能力,故其对女儿仍享有法定的监护权利,于是判决孩子仍由高某抚养。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天津两口子法院闹离婚 女方索要分居抚养费获准
庭审中,孙某表示同意离婚。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均认可婚生子随齐女士共同生活,但对抚养费数额及从何时给付存在争议。齐女士认为,被告应当从双方开始分居时,给付孩子
#离婚
人看过
天津两口子法院闹离婚 女方索要分居抚养费获准
夫妻双方关于一方不回家居住,另一方应当支付“空床费”的约定有效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经审查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简要案
#离婚
人看过
夫妻双方关于一方不回家居住,另一方应当支付“空床费”的约定有效吗?
二婚丈夫因琐事频施家暴 妻子诉请离婚获支持
二婚丈夫因琐事频施家暴妻子诉请离婚获支持丈夫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丧失理智后竟用剪刀刺伤妻子,妻子不堪丈夫施暴,毅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依法提起离婚诉讼。10
#离婚
人看过
二婚丈夫因琐事频施家暴 妻子诉请离婚获支持
房产证上加名有何法律效力?
案件回顾:婚后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2013年4月,吴先生和李女士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8月登记结婚。结婚前,吴先生的父母出资为吴先生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
#离婚
人看过
房产证上加名有何法律效力?
大学生索要抚养费与父反目对簿公堂
中国自古讲究父慈子孝,家庭和睦,父母当对子女给予无私、宽容之爱,子女对父母亦应当常怀感恩之心。依照法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至其18周岁为止,但道义上此期限
#离婚
人看过
大学生索要抚养费与父反目对簿公堂
离婚时另一半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裁判要点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离婚
人看过
离婚时另一半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