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李洪律师
李洪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单位违法调岗降薪逼员工离职,最终向员工赔偿。

劳动争议2013-08-26|人阅读

谭某某系太仓某一企业员工,工作岗位是司炉。2013年春节过后,单位在没有任何预先通知的情况下找到谭某某,要求其调岗,同时降低工资标准。并向谭某某下发了调动工作岗位告知书,该工作岗位与谭某某原来的岗位有较大区别,并且严重降低工资收入。单位其实是用这样的方式,逼迫谭某某自行离职,这样的话,单位甚至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最可恶的单位没有向谭某某下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谭某某无法接受单位的做法,多次与单位领导进行协商,但均未果。于是谭某某找到李律师,李律师仔细查看了谭某某的相关材料,在接受委托以后,前后八、九次前往太仓,进行两次劳动仲裁。在仲裁裁决完全败诉的情况下,代理谭某某向太仓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经过与该案承办法官及对方律师的多次沟通,单位一次性向谭某某支付人民币28000元。可以说也是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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