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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逸晖律师
周逸晖律师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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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2013-02-26|人阅读
租赁合同纠纷

广州xx酒店公司在西安承包经营一家酒店,2009年1月广州xx酒店公司与西安的张xx签订一份租赁协议,协议约定酒店二楼餐厅租给张xx经营,装修及经营餐厅设备由张xx垫资,酒店的餐费由张xx经营的餐厅负责提供,费用按实际消费结算。协议签订后,张xx对餐厅做了重新装修,并添置了设备,正式经营半年后,由于意外事故发生火灾,火灾殃及二楼餐厅,设备损坏导致没法经营。事故发生后,因广州xx酒店公司与发包方产生矛盾被强行赶出酒店,张xx经营的二楼餐厅也被迫关闭。张xx与广州xx酒店公司协商不成后诉至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要求广州xx酒店公司支付其垫付的装修款125618元,员工餐费32315元。接受广州xx酒店公司的委托后,我仔细审查了相关材料,发现张xx在垫资装修后并没有通知广州xx酒店公司验收,也没相关的工程装修验收报告。同时通过查看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还发现火灾损失的扩大与张xx在经营餐厅时将煤气罐放置过道,导致火灾发生时堵塞通道,严重阻碍消防人员的救援的事实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我将以上两点意见详实地向法庭做了陈述,认为张先生对损失的发生亦应承担部分责任,后法庭采纳了代理意见,判决广州xx酒店公司向张先生支付装修款和餐费共计八万元,原被告双方接受并履行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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