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纠纷案件
事务所宿胜利律师接受天津市河西区慧特国际英语培训学校的委托,担任其与今晚报社和胡春桐因侵犯名誉权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宿胜利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经与委托人进行了相关事实的了解,并审阅了与其有关的全部文件材料,整理证据材料,并依据基本事实及我国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将今晚报社和胡春桐(被告)诉诸法院,提请法院判决二被告停止继续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违法行为等诉讼请求。本案在审理中,经过律师地努力,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共识,最终法院作出(2008)南民初字第2924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协议:被告胡春桐向原告天津慧特国际英语培训学校当面赔礼道歉,原告接受,被告表示不再其他时间及场合提出或评论;原告天津慧特国际英语培训学校当庭一次性退还被告胡春桐学费8700元,被告胡春桐停止在原告处学习,原被告不再就教学服务合同纠纷进行诉讼。
至此,此案经过宿胜利律师的努力,成功地维护了委托人天津慧特国际英语培训学校在社会上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