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2018年6月19日9时00分左右,王先生在佛山某铜铝型材有限公司车间上下排工作时被铝材砸伤右脚,当时以为伤情不重,仅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处理后请假休息,后至2018年6月20日右脚疼痛难忍,便前往佛山市南创外科医院接受治疗,共住院26天。2018年9月10日,经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诊断】::右足压砸伤:1、第2-4跖骨头下闭合性骨折;2、第2-4趾伸趾肌腱、骨间背侧肌损伤;3、第2-4跖趾关节囊损伤;4、足背血管、神经损伤;5、皮肤软组织挫伤。
【结论】根据《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GB/T16180-2014)鉴定为伤残等级十级,护理等级不入级,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