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2018年4月12日11时左右,陈女士在佛山市南某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处生产车间上班时,被机器模具压伤左手拇指。事故发生后,陈女士被送往南方医科大学南海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拇指压砸伤并肌腱关节囊损伤。共住院22天。2018年8月23日,经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诊断】::左拇指压砸伤并肌腱关节囊损伤
【结论】根据《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GB/T16180-2014)鉴定为伤残等级十级,护理等级不入级,停工留薪期为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