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受伤应如何办?应得到哪些赔偿?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基本案情】
刘某于2016年5月开始雇佣吴某做空调安装、维修、清洗等工作,2018年5月25日下午14时左右,吴某在刘某承包的某电器厂区内,F5车间进行空调安装过程中,由于脚手架散架,吴某及其同事李某坠地受伤,后送医院住院治疗,一共住院28天,出院诊断为第一腰椎爆裂性骨折。2018年9月18日,经广东省南粤司法鉴定所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并需后续治疗费用12000元。吴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刘某与佛山市某电器厂赔偿吴某的损失共计177792.05元
【办案结果】
经调解,吴某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一次性赔偿吴某医疗费+误工费合计118000元,吴某放弃向刘某主张任何权利。
【案件解析】
由于刘某是个人而非企业单位经营无施工资质,与吴某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动局不予受理,故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处理。吴某受伤后,先治疗稳定出院,受伤满三个月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其伤势进行鉴定评估,鉴定存在伤残等级,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