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交通事故赔偿案例
2012年12月,委托人唐某通过网上咨询甘忠良律师。2012年5月9日,海曙区唐某在家吃完晚饭后到路上散步,发生了本人无责任的交通事故,唐某头部被撞,身体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唐某及其家人不知下一步如何处理此事,希望甘忠良律师帮助其维权。
甘忠良律师让唐某带着相关材料到律师事务所面谈,围绕唐某述说的案情及材料,迅速组织固定证据,并进行了调查取证,领着唐某到宁波康宁医院和诚和鉴定所作了伤残鉴定,最后的鉴定结果为(道标)九级伤残。结果出来后甘忠良律师迅速组织材料就交通事故进行了起诉。
2013年1月31日交通事故开庭审理,甘忠良律师在庭上据理力争,因证据充分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得到了海曙法院支持,最后经法院调解,唐某获得了23万元的赔偿款,唐某的家属对这一结果表示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