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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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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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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死罪成功辩护实现减轻处罚

刑事辩护2014-04-03|人阅读

故意伤害致死罪成功辩护实现减轻处罚

龙岗律师事务所 陈浩浩律师

案情简介:

某海鲜市场的摊位老板被一伙人“请”上一辆面包车到某酒店二楼客房,被逼着蹲在客房角落里长达几个小时,到深夜被这伙人打伤,这伙人把伤者抬上一辆出租车,就消失了,出租车司机把伤者送到医院,伤者不治身亡。公安机关破案,抓获7人,两人在逃。我接受其中一人的亲属的委托,为董某辩护。

承办过程:

接受委托后,迅速找到办案机关的办案人员,了解案情,立即办理会见手续,到市第一看守所会见董某。董某带着脚链从仓里带到会见室,他人高马大,态度从容。他说几年前退伍,在某KTV做事(不是事发酒店),案发那天中午,接到马某(案犯)电话,说梅姐(在逃)那边的海鲜市场出了些状况,要找一个海鲜摊位老板谈谈,下午五点半到马某处然后开车去海鲜市场,董某答应了。但那天KTV出了点事,他走不开,直到晚上十点多才赶到那伙人在某酒店二楼开的客房。进去就看见那摊位老板双手抱头蹲在地上,脸上有伤,他也没多问,就与那伙人打招呼,说些闲话,其间马某等人多次起身过去抽打摊位老板。董某与其他人打牌,一直玩到凌晨一点左右,马某等人把摊位老板抬出去,扔进一辆出租车,他们就各自分开。隔天,接到梅姐电话,说那天在酒店殴打的海鲜老板死了,让董某赶快逃,董某回家收拾时被抓。

会见后,本律师前往董某就职的KTV,经调查董某确实那天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十点,在KTV处理打架事情,作了笔录,让KTV相关人员写了证明材料。

预审阶段时,本律师向预审科递交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董某是被动卷入此案,是从犯,在案件中的作用可以忽略,同时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取保候审没有批准。

法庭审判前,查阅了相关的卷宗材料,又会见董某,事实清楚明白。董某同意从犯辩护意见,同意让亲属筹集两万元交到法庭作为赔偿金。

判决结果:

开庭审理,本案分主次,主犯在逃,董某是从犯意见得以采信,董某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给受害人亲属,判有期徒刑三年。

办案总结:

刑事案件要尽快会见当事人,多与办案人员交换意见,调查取证要及时,法律意见书有理有据,最后的辩护才能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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