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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向军律师
肖向军律师
浙江-宁波
主办律师

小店不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争议2016-06-25|人阅读

案件描述:

2014年10月,陈某在宁波市鄞州区中河某美容店上班,店里违法克扣她的工资,本来口头约定月薪一万,现在只给五千元,由于店里没有和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她不能证明工资约定情况,感到非常无助,遂找到本律师,希望律师能够帮助维权。

办案过程:

在律师的指导下,陈某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美容店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由于陈某工资较高,所以双倍工资也不少了。单位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马上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并积极和陈某协商,希望能少赔一点。

仲裁结果

陈某在律师的指导下申请了劳动仲裁,单位在接到劳动仲裁申请书后,看到陈某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一下子要赔偿这么多,便主动央求陈某撤诉和解,后支付陈某一定赔偿后,陈某撤回仲裁请求,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遂作出甬鄞劳仲案字[2014]第1238号仲裁决定书,准许陈某撤回仲裁申请。

律师观点分析: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本案虽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通过员工名册、工作记录、与老板通话记录、员工证明等,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单位拖欠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主张加付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小店属于个体工商户,具有法律上的用工主体资格,其招用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不签订劳动合同,仍要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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