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徐某(女方,本案委托人)与吴某1997年认识恋爱,2000年4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从2005年开始,徐某发现吴某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行为,不务正业,经徐某多次规劝亦无悔改。2005年至2007年,徐某为了生计在日本打工,期间,吴某于2007年2月私自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屋出卖,极不负责,伤害了夫妻感情。另双方性格不合,自2005年12月起分居至今,徐某未再见到过吴某。
经网络查询,徐某委托南京知名离婚律师苗廷代理离婚事宜。
本案难点:
1、被告有可能不接收诉讼材料; 2、被告可能不同意离婚; 3、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有可能判不离。
诉讼过程:
不出所料,起诉后,诉讼材料无法送达给吴某,苗律师当即决定申请公告送达。在公告送达期间,苗律师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主审法官,汇报本案的事实,前后三次与法官面谈,阐述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原告为了全家的生计,到日本打工,而被告吴某却在家吃喝嫖赌样样来。向法官表达了离婚的强烈意愿。
案件结果:
判决离婚。
感悟: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原告都很担心被告不来参加庭审,因为这会导致法庭无法查明事实,这个时候律师的沟通能力就显得尤其重要。好的律师会及时扭转逆境,变被动为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