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1年8月,刘某为津××号轿车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商业险,在保险期间内,即2011年10月,刘某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刘某方驾驶员负全责。刘某就所受损失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遭拒。裁判: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刘某同意让免511元,被告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原告刘某车辆损失险金额14000元,于×日之前付清;
二、双方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162元,减半收取81元,原告自愿负担。
原告刘某代理律师总结:
本案原告让免了少部分的损失金额,并承担了一半
诉讼费用,最终使自己快速高效的得到了保险金,极大的减少了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