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邓女士一家公司的老员工,其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组成。邓女士休产假前月工资约在两万元左右,休产假期间公司认为其不符合领取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条件,故此,拒绝向其发放绩效工资和奖金。经多次与公司交涉不成,邓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绩效工资和奖金。
案件结果
仲裁开庭中调解成功,公司同意向邓女士支付扣发的绩效工资和奖金。
律师点评
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本案中,邓女士依法休产假并按约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任何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擅自扣发邓女士休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实际上降低了邓女士的工资待遇,故此,是不合法的。邓女士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于法有据,其仲裁请求事项理应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