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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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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律师应当如何参加尸体解剖

其它2019-01-21|人阅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因患者死亡引发的医患纠纷,医生应当详细分析病情,对死亡原因作出临床诊断,并详细向患方交代死亡原因。假设,患方对医方关于死亡原因的临床诊断有异议,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行尸体解剖,否则在以后的维权过程中将会承担不利的后果。

然而,临床医生毕竟不是法医,临床实践中,临床医生常把死亡机制误诊断为死亡原因。例如,产后大出血死亡的产妇,临床医生常将死亡原因诊断为产后大出血。产后大出血只是死亡机制,死亡原因是导致产后大出血的某疾病,如羊水栓塞、子宫收缩乏力、产道裂伤等。

医疗纠纷发生后,若有专业律师及时介入,不但可以及时固定证据,引导当事人以合法方式维权,避免矛盾升级。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阅读病历资料,找出疑点,有目的性的尸体解剖,明确死亡原因。因为,法医不可能认真阅读病历资料,只是经验性地进行解剖,可能找不出死亡原因,甚至在尸解过程中损坏证据。

案例一,一产妇生产过程中突发胎心消失,阴道侧切分娩一女婴,全身粪染,医生没有作任何检查就诊断为死产。尸体解剖时,将整个肺放入水中进行浮扬试验阴性(此浮动扬试验不规范,《新生儿尸体检验 》(GA/T 151—1996),4.2.1 肺浮扬试验:4.2.1.1 常规尸体解剖方法打开胸腹部,分离颈部组织,4.2. 1.2 在喉头下方结扎气管,4.2.1.3 在膈肌上方结扎食管,在食管结扎上方切断食管,4.2.1.4 将舌、颈部脏器连同心、肺等胸部内脏一并取出,并投入到盛有清水的大玻璃缸内,4.2. 1.5 观察是否上浮、上浮的部位及程度,4.2.1.6 如下沉,则先分离各脏器,在气管结扎的上方切断气管,4.2.1.7 将肺同气管投入水中观察浮扬反应,4.2.1.8 再切断两侧肺门部支气管,分开左右肺,分别投入水中,观察结果,4.2.1.9 顺次分离各肺叶,并分别投入水中观察浮扬反应,4.2.1.最后将各肺叶的不同部位剪取数小块肺组织投入水中观察,4.2.1.11 如全部肺连心脏一起上浮,颈部脏器下沉,说明肺已充分呼吸,可经确证为活产,4.2.1.12 如全肺上浮而个别部分的小块下沉,或全肺下沉个别的小块上浮,应作具体分析,4.2.1.13 如全部肺下沉,可认为死产儿。6.2 肺的组织学检查:6.2. 1 呼吸过的肺,各级支气管和肺泡均扩张,肺泡壁变薄,肺泡壁内毛细血管扩张,血液丰富;6.2.2 呼吸微弱的肺,部分支气管及肺泡扩张,呈散在性分布;6.2.3 未呼吸的肺则支气管及肺泡均未扩张,肺组织呈腺样结构,实体性。),显微镜检查发现部分肺泡舒张。结合病历资料诊断胎儿宫内窘迫死亡。此案,当事人当是只提出死亡原因的鉴定,没有宫内死亡还是宫外死亡的鉴定。首先,新生儿出生后没有检查心率与呼吸,所以死产的诊断已经不足,应当申请宫内死亡或宫外死亡的鉴定。其次,肺浮动扬试验不规范,且显微镜下发现部分肺泡舒张,说明新生儿出生时有微弱的呼吸,否则不可能部分肺泡舒张,即宫内死亡的病理诊断依据不足。但是,接受委托时尸体已经火化,不可能进行第二次尸体解剖。

案例二、患者死亡后,通过其一律师朋友联系到我,要求出现场。但因为是深夜,不能办理委托,所以只是话告知其处理程序。第二天中午,患方来办理委托手术。时间紧迫,及时拿出处理方案:协商或是尸体解剖,虽然3月11日、13日的胸部CT均报告是胸腔积液,但从两张CT片的密度看,13日的CT密度明显高于11日的,不排除胸腔出血的可能。与医院简单沟通,没有协商基础,立即联系尸体解剖中心第二天尸体解剖。认真阅读病历资料、细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尸体解剖时将下列内容以书面形式呈现给尸体解剖人员。

患者,女,65岁,因肺部感染于2月23日凌晨到某医院急诊科就诊并住院治疗。3月5日做CT后医生查房时说是有胸腔积液,做B超定位穿刺,于下午进行左侧穿刺引流出胸水患者胸闷情况明显改善。3月11日又复查一次CT提示双肺感染减轻左侧胸水明显减少,右侧还有积液。3月12日下午五点,无资质的规培医生用中心静脉穿刺包进行穿刺。穿刺过程中患者一直说抵着前胸痛,用20ml注射器抽5次,抽出凝固血液100ml,但未见引流液,注射一管肝素后才见红色的血性液体流出,医生说是损伤毛细血管,没有作任何处理,随后引流袋内引流大量血性液体。3月13日九点过医生查房时看见引流管不通后就将引流管拔掉了,发现血压低,11点左右复查胸部CT(图1)显示右侧血胸,未予特殊处理;患者呼吸困难,14:00左右复查胸片(图2)显示右侧血胸、肺压缩严重、气管向左侧严重偏移。胸外科会诊说开胸有风险、也不建议做穿刺引流,介入科会诊建议介入手术栓塞出血部位。转运至介入科过程中突发呼吸心跳停止、抢救无效而死亡。患方认为

1、穿刺不规范,损害重要血管或肺脏导致胸腔出血,请尸体解剖明确穿刺部位及损伤部位。

2、3月13日的胸部CT及胸片显示右侧血胸、气管及纵隔向左侧严重偏移,不排除纵隔摆动导致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尸体解剖人员短暂的时间内几否了解整个案情,尸体解剖时重点放在胸部。打开胸腔,见右侧胸腔内有血凝块及不凝血2000多毫升。下一步就是要确出血部位:肺、膈肌、肋间血管?通过仔细查找,出血部位是肋间血管;再下一步就是要确认胸穿部位:10-11肋间;最后要确认进针部位:10肋下缘还是11肋上缘(因为这关系到是操作不规范还是解剖变异,若是10肋下缘进针就是医生操作不规范,若是11肋上缘就是患者解剖因素,,经反复确认是在10肋下缘进针。也就是说,是医生操作不规范导致肋间动脉损伤出血,以后没有及时救治导致患者死亡。

案例一,因尸体解剖前没有作充分的准备,所以尸体解剖结论明显多当事人不利,因为只有宫外死亡才有死亡赔偿金,而宫内死亡只能看着母体的某器官。案例二,因为尸体解剖前作了充分的准备,不但找到出血部位,而且证明医生的操作不规范。所以,尸体解剖前,应当详细阅读病历资料、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找出可能的争议点,有目的性地尸体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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