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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娜律师
黄丽娜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劳动争议纠纷

其他2013-06-19|人阅读

龙某与深圳市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龙某于200647日进入深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担任电控工程师,入职时约定龙某薪酬方式为月薪制,即每月底薪固定为2000元人民币,没有加班工资,深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另外再根据实际情况向龙某支付伙食补助费、出差补助费、住宿补助费、工龄奖等,每月补贴手机费人民币50元。此后随着龙某的工作量不断加大,深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一直未替龙某加过工资,龙某的工作付出与工资收入严重失衡。经过龙某多次争取,深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才先后经过2次将龙某的底薪提高至每月5000元人民币。2009年春节法定假日3天龙某未上班,深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扣减龙某工资人民币386.62元。2009年端午节深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要求龙某加班却拒绝支付加班工资。龙某多次催促深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补发春节被扣工资及端午节的加班工资,均遭拒绝。从20096月起深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甚至拒绝向龙某支付正常上班工资,龙某屡次向深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出支付请求,深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均置之不理。此外,从龙某入职以后,深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一直拒绝与龙某签订合同,也拒绝替龙某购买社会保险,导致龙某小孩上学也因家长未购买社保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无奈之下龙某找到了广东**律师事务所黄律师,委托黄律师代为申请劳动仲裁。黄律师运用专业知识不仅帮龙某获得了仲裁的胜诉裁决,并且黄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得龙某拿到了全部的仲裁裁决款项,取得了真正的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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