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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兰燕律师
肖兰燕律师
广东-东莞
主办律师

付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

刑事辩护2021-04-22|人阅读

公诉机关指控:蔡某、李某、胡某等8名被告人犯组织卖淫罪,被告人贺某、潘某等17名被告人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并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位于东莞市凤岗镇**水疗中心原由东莞市**公司直接管理经营,后因经营不善由**酒店总经理被告人李某联系另一酒店老板曾某等人协商共同经营。并由黄某与杨某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各方就合作经营的方式、利润分配等达成具体内容。随后,**水疗中心经重新装修开业。本案各被告人进行了具体的职位、职责等进行了分工,并在贵宾区专门利用相对独立的环境进行组织妇女卖淫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先后招聘了违法人员张某等100多名女子单人桑拿技师,为男性客人提供涉黄服务。

被告人付某家属经与律所协商,委托并指派本律师担任被告人付某于侦查、审查起诉、一审的辩护人,辩护人依法进行会见、阅卷等工作,由于本案涉嫌被告人人数众多、存在大量证据、证据繁杂,全案卷宗几十卷,本律师阅卷后对全案卷宗进行了多次审阅并详细分类、记录不同证据下的证据情况,最终为付某争取了罪轻量刑,被告人被判处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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