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定金时4S店承诺打八折,提车时却被告知想享受优惠先做贴膜、办理保养卡。日前,小店区工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4S店承诺打折却带附加条件。根据相关规定,该4S店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调解,4S店同意以八折优惠价销售汽车并取消附加条件。
日前,小店区的李先生在车展上看中了一款微型面包车。该品牌4S店销售人员称,如果现场交纳定金,可享受原价基础上打八折的优惠。于是李先生交纳了定金。当李先生到4S店准备付款提车时,却被告知他所购买的车型为“特价车型”,根据生产商要求不能打折销售,除非李先生选择在该4S店贴膜并办理保养卡,才能享受八折优惠。李先生询问发现,该4S店的贴膜和保养费用比其他店家高出很多,如接受这些条件,实际花费和原价差不多,等于没有优惠。李先生认为4S店虚假宣传。
接到投诉后,小店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汽车品牌生产商的销售协议中并没有关于该车型最低价格的规定,4S店也提供不出关于该车型有最低销售价格的材料证明。而该4S店在车展期间的宣传单上确实印有车展期间交纳定金可享八折优惠的宣传内容,并且没有其他的提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4S店在开展活动时并没有向李先生说明其所购车型为“特价车型”。李先生交纳定金达成购买意向后,却被要求额外购买商品才能享受优惠的,4S店的做法侵犯了李先生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经调解,4S店同意按八折优惠价销售汽车。执法人员还将对4S店涉嫌消费欺诈的行为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