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A先生和B女士通过网络相识,奔现后发生了关系,之后B女士就怀孕了。
B女士看到B超中可爱的宝宝,再考虑到自己年纪较大,以后生育的可能性不高,故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即使双方没有怎么了解,但B女士就这样因为怀孕稀里糊涂地与A先生结婚了。婚后B女士才真正开始了解眼前这个男人,如今的他已不再是曾经在网络上表现得温柔的人,也不是那个会关心自己的人。
婚后因为双方长时间相处,B女士才发现男方性格非常孤僻,且难以沟通,以为有了孩子后会有所改善,但是男方依然是不管不顾,别说照顾B女士,连孩子都很少照看。双方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B女士最终忍无可忍,选择离婚。
代理经过
齐家接受B女士的委托后,深入分析案件后发现:
1、女方是因为孩子才结婚的,孩子是她的一切,所有事情的解决都以拿到孩子抚养权为前提;
2、男方是一个思想比较保守的人,不会那么容易同意离婚,因此在保证拿到抚养权的前提下尽可能找到可以判决离婚的证据;
3、男方是一个对钱比较看重的人,其很有可能为了财产坚决不同意离婚;
4、女方的母亲目前是跟着女方一起生活,身体健康,可以帮助女方一起照看孩子,而男方的父母都在老家,年纪较大,无法帮助男方照看孩子。
基于上述客户的主要诉求,齐家律师从以下方向入手开展工作:
1、指导女方收集与孩子相处的照片,以及女方的母亲照顾孩子的相关证据,以此来证明如果变更抚养权会影响孩子的生活状态;
2、加强收集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从个人性格、工作性质及情感投入等方面向法官证明,如果孩子跟着男方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都得不到很好的照顾;
3、固定双方已经分居的事实,且分居期间双方没有任何的联系,以此来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4、考虑到抚养费,律师通过申请调取男方的工资流水以及工作岗位信息,向法官证明男方日常的收入固定在15000元左右;
5、对女方进行庭前辅导,针对一些客观事情由女方亲自陈述,给法官呈现一个真实的日常状态。
代理结果
2020年9月,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女方所有,男方每个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
抚养权判归理由为:小孩尚年幼,更需要母亲的呵护与陪伴,小孩自出生以来亦一直与母亲共同生活至今,骤然变更生活环境可能会造成孩子身心的不适应,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考虑,跟随原告生活更有利于其儿童时期的培养与发展。
抚养费不仅争取到了5000元,连同双方分居期间的抚养费男方也要一并支付。可以看出法院判决抚养权的理由与齐家最开始争取抚养权的策略相互印证,案子完美收官。
齐家总结
一段婚姻应该是始于一场怦然心动的爱恋,两个身影相互依偎,心中只有彼此,仿佛整个世界都覆盖在了玫瑰花的香味下。为了将这种爱恋定格,让生命从此不再有遗憾和孤独,所以选择了在亲友的掌声祝福下,共同踏入婚姻的殿堂。为了让家庭变得更加完美,让爱情实现亲情的延续,于是有了爱的结晶——孩子。
先有爱,再有婚姻,最后才有孩子,正所谓有“因”才有“果”,这才是爱情和婚姻理所当然的样子。但当二者刚好置换,以倒序的方式进行时,因为缺少爱的厚度,忽略灵魂的交融,就如同公事公办那样一步到位,还没来得及互诉爱意,便急忙将自己的一生交付他人,悲剧就会在某个阶段不可避免地发生。
齐家理解B女士为了孩子才被迫组建家庭的心情,但正是因为如此,才更需要在事前思考这个所谓的“家庭”,是否能够承载自己的希望和愿景。人生大事,切勿敷衍了事,别让孩子成为了婚姻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