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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佳旺律师
邹佳旺律师
广东-佛山
主办律师

刑事辩护:故意伤害重伤,律师介入,不予起诉

刑事辩护2017-01-09|人阅读

[委托人]*

[案情简介] 2014912日,吴*涛因与罗*福因经济纠纷发生冲突,罗*福到吴*涛店铺打砸,后吴*涛儿子返回店铺看到吴*涛被打,捡起一把刀把罗*福砍成重伤,后公安以故意伤害罪将吴*涛拘留并逮捕。

本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律所指派处理该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全过程,并提示了犯罪嫌疑人相关的法律风险;其后本律师积极联系办案民警,进一步掌握了办案机关的证据。经过分析取证,本律师决定两方面一起行动,一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书给办案部门,要求办案机关尽快无罪释放当事人;另一方面代表当事人控告对方寻衅滋事的刑事责任。最终经过多次跟办案部门沟通,20151211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犯罪嫌疑人得以释放。当事人及其家属对于这个结果高度满意,高度赞扬了本律师的专业性。

[律师点评]在我国目前刑事案件的状况中,案件要做到无罪释放或者不予起诉的难度依旧非常大。该案故意伤害到重伤程度,不管是从证据层面还是向办案部门反映专业意见方面,本律师的工作都做的比较出色,从而有效的促进了犯罪嫌疑人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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