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文书编号:(2021)沪0114刑初880号
——被告人通过网络获取等方式,获取并转卖公民个人信息,百万余条,经鉴定审核,最终认定为84万余条,最终获较大幅度的从宽处罚
辩护人艾阳阳律师,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曾任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所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以违法牟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下载等方式下载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于2020年9月,通过微信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最终经认定为84万余条信息。(鉴定报告统计出为200余万条)
辩护人接受委托,会见了嫌疑人/被告,查阅了卷宗材料,反复审核后制定了辩护方案。并且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帮嫌疑人/被告为后续从轻、减轻处罚铺平了道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同意,建议对被告采取较大的从宽幅度建议量刑,最终法院也采纳辩护人相关意见,在检察院建议量刑以下,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辩护人介入后,会见了被告,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充分与被告进行了沟通,理顺了法律定性等重要问题。为后续检察院和法院对被告从宽处罚铺平了道路。在详细研究了卷宗,审核后制定了辩护策略,为检察院阶段量刑建议以及法院阶段的量刑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最终为被告争取较大幅度的从宽处罚。详细案情可参阅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