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2年5月13日,黄埔区陈某伙同他人在其轿车上吸毒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缴获属于陈某的毒品。陈某随后即被公安机关以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 二、承办过程 2012年5月24日,邓世运律师受陈某父亲的委托,为陈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阶段提供辩护。接受委托后,邓世运律师为陈某提供全程辩护,涉嫌的罪名在逮捕时即获得纠正,由贩卖毒品罪纠正为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期间,邓世运律师又采用量刑辩护的策略,指出陈某具有的几个酌定从轻情节,请法庭依法对陈某从轻处理。 三、案件结果 黄埔区法院最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某定罪处罚,量刑仅为拘役5个月,在一审判决生效不久,即获人身自由。 四、办案总结 准确认定当事人触犯的罪名,对当事人最终面临的刑罚有重要意义,罪轻辩护的思路之一是将重罪变为轻罪。 在本案中,辩护律师抓住指控陈某构成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的关键,成功为陈某作了罪轻辩护,让陈某最后获得轻判,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