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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律师成功帮助涉诈骗罪当事人争取释放

刑事辩护2021-03-25|人阅读

张佳律师成功帮助涉诈骗罪当事人争取释放

【案件简介】

当事人陈某某原系从事销售工作,后入职涉案传播文化公司的市场部作为业务员,其主要工作系销售古玩鉴定业务,从而拿底薪及提成。后公司因涉嫌诈骗,鉴定师造假等情况从而涉嫌了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当事人涉嫌诈骗罪被刑拘,面临的是被判刑的风险。

【律师介入】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律所接受家属委托之后,指派了张律师进行介入会见。辩护人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安排会见陈某某,通过和陈某某多次进行律师会见交流,了解案情,梳理案件,张律师根据案件的性质,相关案件事实。多次向办案机关介入,抓住:当事人在入职涉事公司以前系做销售工作,其系通过正规途径找的涉事公司市场部工作。其公司方向陈某某介绍其公司系做古玩鉴定的业务,公司有相关资质,其公司的名叫“xx”的x老师系公司的有资质的鉴定师。陈某某在入职的时候也上国家的企业相关网站查询到涉案公司的相关注册信息,查询到该公司系注册成立的正规公司,并且其经营范围包含有: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咨询服务等。而上百度也能查到“XX老师”作为鉴定师有鉴定资质的相关收录。在被办案机关采取措施前,其认为所在的公司正规合规,公司的“XX鉴定师”是有国家鉴定资格的鉴定师。其本人直至在被办案机关讯问过程中,才知道公司涉嫌诈骗的情况,期间,陈某某如实供述公司的相关信息、公司经营涉案情况等事实。其入职时间短,其已作为普通求职者的注意义务,虽有业绩提成,但是根据其在该涉案公司的作用、地位,律师认为其不构成诈骗罪。

【案件结果】

律师抓住案件关键,经多次和办案机关进行介入,争取无罪释放。最终为当事人争取了无罪释放。

【律师分析】

近年来,因公司涉案的案件非常多。当事人受牵连而涉案,涉案后,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当事人的主观、客观综合分析争取,抓住案件的时间节点争取了释放的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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