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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律师
王灿律师
江苏-南京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起诉

刑事辩护2022-05-06|人阅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起诉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份,被不起诉人徐某在大学同学告诉他,可以收银行卡用来走流水,每张银行卡500元,徐某为了获取好处费,在明知他人大批量收购银行卡有可能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在多个银行网点办理了8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走账。最终查明,徐某的8张银行卡走账流水资金人民币169万余元。

办案过程:

本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多次跟检察机关进行沟通,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从本案的当事人是否明知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犯罪活动,到当事人的具体犯罪情节,量刑的影响等等多个角度,阐述了本案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当事人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对当事人徐某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本案对社会的启示意义:

最近两年,因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被立案的人很多,已经成为案件量第三的罪名。本人代理了数起帮信罪的案件,发现帮信罪的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都是未成年人、大学的学生,因为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他们容易成为这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本律师代理的这起不起诉案件,也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虽然本案最终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但是在此,本人还是要对很多在校的大学生提出忠告,做事之前一定要多想考虑一下自己行为的后果,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利益,葬送了自己的大好青春和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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