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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成功案例

债权债务2023-02-04|人阅读

一、案情简介。

2022年3月8日,原、被告签订《借条》,双方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55000元,借款期限为25日,被告所借款项于2022年4月3日前一次性还给原告,逾期不还按日千分之一的利率计算违约金。另外,因为被告逾期还款,原告通过诉讼方式追讨借款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函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期后,因被告没有依约还款,原、被告在担保人保证、见证人见证的情形下签订了《借条补充协议》,约定被告必须在2022年5月15日前一次性还款给原告,截至起诉当日,被告仍拖欠原告借款拒不偿还,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讨未果,迫于无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起诉。另外,为证实自己的主张,原告提交了《借条》、《借条补充协议》、《银行行电子回单》、《广东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证据。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告送法了应诉资料,被告未到庭参与案件审理。

二、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本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根据本院查明事实,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借款5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10000元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55000为及参数,从2022年5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借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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