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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贵律师
王金贵律师
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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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诉北京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2018-08-08|人阅读

委托人与本案原告于2016年12月签订的《委托代理收购股权合同》约定,委托人为本案原告办理收购目标公司,并进行验资且出具验资报告。委托人采取滚动验资的方法完成了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案原告认为委托人没有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且造成损失,要求退赔。

经审读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收购股权合同》,以及委托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材料,提出了答辩意见,撰写了答辩状;且如约与原告律师进行了庭前谈判,无果,后参与庭审并发表了代理意见。本案委托人全面胜诉,完全达到诉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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