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是一起因当事人与公司另一股东间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其设局构陷错被公安作为刑案处理的情形。本案当事人邬某某与被害人股东蔡某因公司经营方面出现纠纷,蔡某设局构陷邬某某,导致邬某某被公安以涉嫌非法拘禁罪逮捕。在介入此案后,我方数次会见当事人对本案案情作了详细了解,当事人一直坚称无罪,是被陷害的。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我方及时去阅卷对案卷材料作了反复研究,认为在案证据疑点重重,根本无法证明当事人邬某某构成非法拘禁罪,相反,被害人蔡某有设局构陷的重大嫌疑。我方一直坚持无罪辩护意见,本案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不久,检察院意识到证据确实不够充分,决定撤回起诉。最终,当事人得以释放,本案成功取得无罪辩护效果。(注:此案是与另一位律师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