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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承星律师
熊承星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广东茂名邵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此案检察院不起诉,即无罪)

刑事辩护2021-08-19|人阅读
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纠纷而引发的错被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的典型范例。当事人邵某某经营两家沉香种植销售公司,由于其公司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交易不走公账,其中几个股东的投资款被他私自用来还钱、私用等等。后来一股东担心投资款要不回来,于是去公安举报,遂引发此案。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立案,认定的邵某某犯罪金额为654万元。接手此案后,经过数次会见及详细阅卷研判案情,我们认为该案明显不属于合同诈骗,甚至不应该作为刑案处理。但公安机关执意以刑事立案,此后刑拘、逮捕,到了检察院阶段,经过我方多次撰写法律文书、与检察官沟通后,此案退侦过一次,到再次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后,2019年12月13日检察院最终决定不予起诉,此案终获得成功辩护效果——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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