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赵静光律师
赵静光律师
河南-开封
主办律师

成功为当事人追讨建设工程欠款,业主总包分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债权债务2019-12-11|人阅读

律师解析:

当事人张XX因与赵XX签订《内墙涂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竣工后拖欠当事人张XX工程款274000元,双方协商未果,当事人张XX以建设工程欠款纠纷在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立案。赵静光律师接受委托后,提请追加业主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和总包河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并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追加利息,保全对方财产,积极搜集相关证据材料。本案历经两次公告,两次开庭,成功获得胜诉判决,业主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总包河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施工人赵艳民对当事人张XX的工程欠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豫0202民初376号

原告:张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市XX区XX乡XX村,身份证号:41022419XXX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静光,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赵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河北省邯郸市XX县XX镇XX村,身份证号:13212919XXXXXXXX。

被告: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开封市北关街XXX乡政府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719XXXXXX

法定代表人:李X,总经理

被告:河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开封市新政北街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6XXXXXXX

法定代表人:李欣,总经理。

被告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河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代理人:XXX,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原告张XX与被告赵XX、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河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2日立案后, 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张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274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6年7月30日,原被告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原告承担被告工程中涂料装饰工程部分,工程完工后,被告赵XX于2018年2月13日结工程款230000元,尾欠274000元,被告写下欠条,注明于2018年4月20日前结清。

被告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河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辩称:1、原告与被告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赵XX未到庭,被告不知道原告是否施工;2、河南XX建筑公司与赵XX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为12547337元,截止目前实际已支付12747131.19元,另外还借给赵XX1984236.69元,两公司并不拖欠工程款,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被告赵XX缺席未答辩。

原告张XX未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供了:内墙涂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标公示、竣工铭牌照片、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照片、证明及欠条、通话录音及文字整理材料。被告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河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了1号楼责任承包协议、拨款明细、借款明细表、工程支付审批表、拨款明细、收据、借条、银行明细。经当庭质证及审查,上述证据中的复印件因真实性无法核实,本院不予采信;对被告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河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借款明细及相应借据,与本案待证实是缺乏关联性,本院不予采信,对其余证据本院予以采信并在卷佐证。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再查明,2019年3月1日,原告张XX与被告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河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X通话,在电话中李X表示未与被告赵XX决算,尚欠赵XX的工程款,预留的工程款能够支付张XX的工程款。

本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对原告要求赵XX支付274000元工程款的诉求予以支持。被告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河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涉案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施工资质的个人赵XX,应当对工程欠款承担连带责任。且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X认可欠赵XX工程款,预留的工程款能够支付给原告的工程款。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赵X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张XX工程款274000元

二、被告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河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541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890元、公告费460元,合计7760元,由被告赵XX、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河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审 判 长: 张XX

人民陪审员:邱XX

人民陪审员:王XX

二0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被借用信用卡,多方搜集证据,为当事人追回近10万元借款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豫0212民初1898号原告:张XX,男,汉族,1981年8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委托代理人:赵静
#债权债务
人看过
被借用信用卡,多方搜集证据,为当事人追回近10万元借款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成功后,为当事人争取50万赔偿成功案例
律师点评:2020年8月,被告赵XX驾驶豫DXXXX号中型栏板货车,沿陈大218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通许县城关镇娄马庄路段时,碾压相对方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与在道路
#债权债务
人看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成功后,为当事人争取50万赔偿成功案例
交通事故复核成功为当事人免除刑事责任案例
2020年4月27日14时30分许,郭XX驾驶豫BX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BXXXX挂),沿G310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开封市祥符区陇海立交桥南侧交叉口处时,
#债权债务
人看过
交通事故复核成功为当事人免除刑事责任案例
成功代理2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案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豫0205民初694号原告:李**,男,汉族,1986年12月10日出生,住河**省开封市禹王台区。委托诉讼代
#债权债务
人看过
成功代理2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案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让财产对其债权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豫02民终680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宋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庞律师,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债权债务
人看过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让财产对其债权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