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张佳楠律师
张佳楠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名为投资经营,实为民间借贷,也可要回款项

债权债务2019-08-22|人阅读

基本案情:

2014年11月17日,原告胡某与被告美容公司签订《商铺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原告承包被告深圳龙华区某地商铺,用于经营品牌服装,期限为6年,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原告向被告支付履约保证金为60万元,被告保证原告所承包经营每月最低收益为6468元,并于每月15日前将原告上月最低收益转入原告指定账户中,如被告逾期未支付,则每逾期一日,按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60日,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按期支付了保证金,被告于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向原告按期支付了上月的最低收益6468元。但2017年12月之后,被告未再依约向原告支付最低收益。原告于2018年3月9日向被告致函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但被告未支付。原告于是找到我方代理。

我方在接触案件后,详细分析案件材料,为原告制定了周到的诉讼策略,准备起诉材料后,即刻启动诉讼程序为原告维权。通过我方组织证据资料(合同、转账凭证、收据、致函等),拟定答辩状阐明我方的主要观点,名为投资经营,实为民间借款纠纷,法院采信了我方的观点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的60万元,并支付利息4万多元。

律师分析:

从大致来看,本案确实是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但是经过我们律师的综合分析及把控,其法律关系明显符合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通过我方向法院详细阐明我方的观点后,赢得了法官的认可。另外,证据也是至关重要,若没有固定的转账记录,也是很难取得预想的效果。

律师建议:

在我们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名为投资,实为借款纠纷,当我们遇到这类纠纷时,不要自认为是投资关系,而认为已经投进去的钱因为投资风险的特征而无法要回来,我们要勇于刺破其面纱,抓住其本质,从根源出发,敢于快速戳住其问题所在,运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必要时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起诉维权或许能够更加取得预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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