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花某因与被告北京某家具公司加盟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委托律师代理原告进行诉讼。
一、基本案情
2019年某月某日,原被告签订《加盟合作协议》。约定被告授权原告独家经营被告系列产品,原告缴纳质保金2万,终止合作后3个月返还;装修支持每平米300元,开业首返50%,其余开业半年后一次返清、折抵货款。因双方合作需使用被告提供的计算机系统,系统使用费每月200元,原告于2020年3月一次性缴纳一年使用费2400元。自2020年1月原告开业,被告拒绝按照合同约定返还装修支持款或以该款项折抵货款。同时,被告长期存在延期、拒绝供货等违约行为,导致原告向消费者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因被告拒绝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原告于同年7月退出系统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后经原告多次协商请求被告给付质保金、装修支持款、计算机系统使用费等款项未果,诉至法院。
二、律师工作及案件结果
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了解案情及原告诉求,针对每项诉求审核证据,对证据不充分的,及时指导当事人补强证据。该案因疫情原因网上开庭审理。经律师及当事人共同努力,法院对当事人的大部分诉求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