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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嘉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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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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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男方诉讼离婚并要回彩礼13.8万元

离婚2024-01-26|人阅读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络相识。相识后三个月办理了结婚登记,男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支付了彩礼。女方在领证后,多次挑男方毛病,因各种小事与男方争吵并要求离婚。男方多次劝说无果后,同意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女方拒绝返还合理数额的彩礼,男方无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处理。

庭审中,女方否认是女方原因导致离婚,并举证表示双方婚后虽然分居但一直处于磨合阶段,分居后仍有往来维系感情,一分彩礼都不愿意返还。经过我方的举证、辩论,法院当庭收取了男方结婚证,并要求女方尽快将其持有的结婚证交到法院。法院在开庭后半个多月作出了离婚判决,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13.8万元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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