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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菊春律师
靳菊春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主办案例: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顺利调解

股权转让2022-02-25|人阅读

一、案情简介

这是大家合伙开办公司很容易遇到的一个风险。在创业之初,大家各持有公司部分股份,一起为公司开拓业务,但是等公司经营思路清晰,稍有盈余,在分配上就发生了分歧。大股东实际控制公司,希望小股东净身出户,这自然让小股东无法接受。在跟当事人沟通后,我们采取的方式是先走股东知情权诉讼,本案经过一审二审,股东知情权胜诉。在调查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在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中,对方当事人终于亲自出庭,在法官的组织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当事人在获得补偿的基础上退出,这也是当事人的目的。

二、律师点评

公司制的确是一项伟大的发明,但是如何有效维护小股东的利益,一直是公司法上的难题。本案中大股东的行为是很多公司小股东都遇到过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公司有所了解的基础上,寻找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点来找到突破口。

三、意见建议

对于该类案件,如何有效防范风险。本小律的建议是,合伙创业需要擦亮眼睛,选择靠谱的合伙人。其次,若前期参与实际创业工作,建议尽量保留相关凭证,并经常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做到留痕。最后,建议签订书面的协议,对所有事项提前约定清楚,不仅在合伙过程中井然有序,也能有效的规范各自的行为。

最后的最后,建议遇到问题,积极维权,若无法解决,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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