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何忠翊律师
何忠翊律师
浙江-杭州
主任律师

“微信抢红包”,开设赌场案,从轻处罚

刑事2021-10-11|人阅读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微信抢红包进行赌博,是在微信赌博群里发包手根据参赌人数发红包,各参赌人员进行随机抢,最后尾数以“牛牛”的规则进行结算,组织者收取赢的赌客一定比例的抽头,这种行为属于开设赌场罪,如果抽头5万元以上,主犯应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

【检察院指控】 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2月份,被告人李xx组建“法拉利十倍”等微信群用于赌博,以抢红包赌“牛牛”的方式开设赌场,并抽取头薪牟利。其间,被告人李xx、肖xx等人负责赌博群日常管理,并雇佣被告人王xx为理手,被告人陈xx及蔡某偶尔帮助王xx做理手。经查,该赌博群在经营期间抽取头薪达10万元以上,被告人xx非法获利8千余元。

【辩护观点】

1.综合本案的客观模式与主观认识,结合司法实践和刑法的谦抑性要求,本案宜认定为赌博罪。微信群仅仅是一种信息通讯组,不是网站,建一个群也不是建立网站,建立一个微信赌博群,不应该评价为建立一个赌博网站。对于网上开设赌场,司法解释有具体规定,并不包括建立微信赌博群。

2.关于涉案数额问题有多种说法,宜就低认定为4、5万元。

3.王xx在本案中作为理手,拿固定工资,在犯罪团伙中处于从属地位,犯罪过程中作用相对较小、其社会危害性也相对较小,同时其非法获利也较少,应该认定为从犯。

4.王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在多次笔录中关于主要事实的陈述稳定一致,应该认定为坦白。

【法院判决】本院认为,被告人厉xx、肖xx、李xx、王xx、陈xx、徐xx、潘xx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王xx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王x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决定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相应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主要体会】

1.与检察官、法官充分沟通,引导当事人做好笔录,争取被认定为坦白。

2.在发问环节撇清一些对当事人不利的模糊事实,争取有利的情节。

3.开庭前就提出当事人愿意退赃,争取从轻判决的结果。

4.最后当事人被判十个月,距离其刑满释放只有32天,几乎“实报实销”,当事人及其家属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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