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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彬律师
杨文彬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踏踏实实做生意,法律也是必须学

刑事辩护2021-08-27|人阅读

文|杨文彬律师

这个案子发生在江苏常州。王某系个体工商户,自己在某冷冻批发市场上有一间铺位,被指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事情的起源是,王某从批发市场上拿了一批国家禁止销售的食品销售给下家,其知道这东西不能卖的,但是因为看到别人都在卖,为了赚取差价,还是从商家拿了货销售给下家。

我是从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介入该案件的,当时王某已经签好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办理好委托手续后,经过与当事人充分的沟通,第二天跟检察院预约阅卷。看完整个案卷材料后,我感觉王某原先签的认罪认罚量刑过重。于是马上跟检察院电话沟通,把我的意见以及法律依据都说给承办检察官听,同时将形成的书面意见也邮寄给承办检察官。经过连续好几天的持续沟通,终于在几天后接到检察官的电话,通知我们跟当事人一起去重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新签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的量刑建议,较之前的量刑建议有了一定幅度的下调。

不久后,该案件就由检察院移送至法院。收到传票后,第一时间就具体的量刑包括能否适用缓刑等问题,与法官沟通积极沟通。庭前沟通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后面庭审过程基本上按照前面沟通的内容进行着。

法庭审理后,根据王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亦无重大不良影响。法庭最后对我的辩护意见均予以采纳,对王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这个案子,从与检察院积极沟通下调建议量刑,到后面与法院沟通顺利争取到最后的缓刑。尽管王某为此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但所幸销售金额还不算大,也并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王某也获得了自由身。(警示:做生意要懂法,法律风险到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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