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男方吴某因情感纠纷将女方赵某杀害,吴某被法院判处死缓,赵某的家属女儿、以及父母想向吴某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吴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律师办案过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如果没有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家属有权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损害赔偿,故本案被害人家属可以向吴某主张赔偿损失,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过程】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 由于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吴某故意非法剥夺赵某的生命并致其死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确认。被告吴某应对赵某的死亡结果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1.死亡赔偿金,至本案法庭辩论结束时发布的某省2021 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854元/年,故死亡赔偿金...;
2.丧葬费,某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公司为8449 元/月,丧葬费为 ...;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 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 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计为...;
4.误工费,按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误工费计算,某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3231元,原告因处理丧葬事宜误工天数本院酌定为10天,误工费计为2006.33元(73231元/年÷ 365天×10天);
5.精神损害抚慰金,本院酌定为100000 元。上述赔偿金额合计1457299.33元。
【法院判决】
被告吴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害人家属赔偿各项损失1457299.33元;
【律师总结】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遭受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有权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