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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东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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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张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损害赔偿2022-01-06|人阅读

案件基本信息

案号:(2020)京0108民初XXXX号

原告:王某(化名)

被告:张某(化名)

案情简介

王某系某公司的职工,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王某骑着自行车回家。王某的家距离公司不远,骑车回家仅需要15分钟,通过两个路口。然而就在这15分钟里,王某被外卖骑手张某撞了。王某颅骨骨折,当即被送到某三甲医院抢救。

事故发生后,交警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在拐弯通过路口时候未观望,外卖骑手超速,双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同等责任。

王某住院15天后出院,并找到律师咨询。

贺律师分析认为,颅骨骨折属于较为严重的外伤,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可评定为九级或者十级伤残,外卖骑手一方应付赔偿数额较高。为启动伤残鉴定及三期鉴定程序,贺律师代理原告起诉被告外卖骑手、骑手所在公司及保险公司,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代理原告递交了伤残鉴定及三期(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鉴定的申请书。经过鉴定,原告构成十级伤残,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分别为60日、180日、60日。贺律师根据鉴定结果递交了《诉讼请求变更申请书》,增加了残疾赔偿金、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的赔偿请求。

律师总结

为什么发生交通事故要咨询律师呢?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当事人不清楚赔偿数额如何计算,也不知道司法鉴定如何启动。有的时候,对方当事人总是以一句“你找保险公司”推卸责任,有的时候,保险公司总是以税款过高等为理由,拒绝进行全面的理赔。提起诉讼是否必要、是否划算,还是应当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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