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公司辞退,徐律师为当事人要来8万赔偿金

劳动争议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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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王某在某公司上班将近4年半且签有劳动合同,在今年4月中旬,其所在院部向其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满足被告公司用工条件为由要辞退王某,遂该院部领导与王某商谈赔偿事宜,公司有意将王某转为外聘人员继续留在公司,但王某认为外聘人员工资待遇与原先相差甚远,故想要拿赔偿金,双方协商无果。王某考虑到该工作是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且以互相陪伴四年有余,故不打算采取法律途径想跟公司沟通解决,王某只能继续在公司上班等待协商结果,后公司不愿意给赔偿金且态度坚决,无奈之下,王某办理完工作交接便离开了公司,但却收到公司发送的《限期返厂通知》,王某认为自己对公司一再忍让,却换来了公司的《限期返厂通知》与掩盖违法辞退的行为,将王某的辞退合法化,于是,王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遂到律所找到徐律师。

办案过程:徐律师在与王某见面后,通过王某提供的证据,将案件了解清楚后,向其说明了该案件的风险点,在于1、公司设立有各个院部,而真正由任免权的应当是人力资源部,并非其所在的院部,故而该公司现不认可该院部向其发送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擅自脱离岗位唯由要将其辞退。2、王某在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没有第一时间办理交接离开公司,而是在公司继续上班两周后才离开,也给了该公司认为为辞退王某的理由。因此该案件的核心在于证明该公司是违法辞退王某。并告诉王某认定为违法辞退后可主张的权益。王某在听完徐律师的分析后当即委托徐律师办理该案,随后徐律师指导王某整理证据,并作为王某的代理人向仲裁委提起仲裁,之后又在法院立案开庭审理。

办案结果:被告认为解雇王某是合法的,因其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并未出具辞退王某的通知,王某在未核实的情况下擅自脱离岗位,依据公司规定,予以辞退是合法的。对此徐律师辩称,劳动者属于弱势一方,王某在收到院部发送的辞退通知后,曾找院方领导进行协商,但协商未果,并且公司有管理院部之责,应为院部行为负责,加之徐律师提供的谈话录音和一系列证据,最终法院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系违法辞退,判决该公司赔偿王某违法辞退赔偿金8万余元。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案件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尤其是面对违法辞退,谨防公司出奇招,套路当事人,将辞退合法化,遇到辞退还是应该及时咨询律师,寻求应对之策。并且在有些时候案件较为复杂的时候,当事人思绪混乱,可能不知道如何取证,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吃亏或败诉,所以这种情况下还是建议寻找专业律师走法律途径,不仅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也更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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