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赵健律师
赵健律师
北京-北京
主任律师

未依申请公开省道改建工程项目信息,被责令限期作出答复

拆迁2020-05-19|人阅读

<京平胜诉公告第3837起>

【申请人】纵女士、郭女士

【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朱艳姝律师

【被申请人】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案情简介

纵女士和郭女士均系安徽省宿州市某县某村村民,在该村合法拥有宅基地上房屋,主要用于居住和经营。后因省道改建工程(某县段)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纵女士和郭女士的宅基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

为了核实征收行为的合法性,纵女士和郭女士通过邮寄方式向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书面公开省道改建工程(某县段)项目的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

但是,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超过法定期限仍未公开上述申请信息,且未给予申请人任何答复。

为了保障自己的知情权,纵女士和郭女士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朱艳姝律师为其维权行动出谋划策。在京平律师的指导下,纵女士和郭女士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起了行政复议。

在复议过程中,京平律师指出:首先,纵女士和郭女士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间处于机构改革期间,虽然当时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尚未挂牌,但其作为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能并未发生变化。其次,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向纵女士和郭女士作出答复,且并未告知她们应当向某县住建局申请上述信息,这是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的。

复议结果

最终,经审查,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作出决定如下:

确认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进行信息公开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对纵女士和郭女士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未认定主要违法事实,作出的限期改正通知书被撤销
【原告】胡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曹星律师【被告】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案情简介胡先生分别于2003年、2005年与某村经济合作社
#拆迁
人看过
未认定主要违法事实,作出的限期改正通知书被撤销
房屋被征收却未见相关文件,申请公开信息未获得想要的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先生等八人【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张爱慧律师、叶方荣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市人民政府(简称“某市政府”)陈先
#拆迁
人看过
房屋被征收却未见相关文件,申请公开信息未获得想要的信息
以拆违代拆迁?《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被确认违法!
【申请人】孙先生、张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邓红欣律师、王维雪律师【被申请人】浙江省某县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办”)案情简介孙先生和张先生两人
#拆迁
人看过
以拆违代拆迁?《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被确认违法!
征收过程中直接强拆,被法院确认违法
【原告】陈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李霞律师、辛成律师、蔡晓仪律师【被告】温州市某区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案情简介陈先生在浙江省温州市某区拥有
#拆迁
人看过
征收过程中直接强拆,被法院确认违法
房屋征补决定认定事实不清,律师出面撤销补偿决定
【原告】杜女士、郑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崔凤荣律师、桑兆玉律师、李玉(实习)律师【被告】兰州市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区政府”)案情简介杜女士和郑
#拆迁
人看过
房屋征补决定认定事实不清,律师出面撤销补偿决定
赵健律师
您可以咨询赵健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