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张芳律师
张芳律师
上海-上海
高级合伙人律师

梁某刑事盗窃改行政处罚案

犯罪类型2021-11-12|人阅读

一、案情简介

未成年人梁某来沪,老乡李某将其接到宾馆,二人花完身上的钱后,李某提议去偷盗汽车内的财物,让梁某在附近望风,梁某没有拒绝。二人遂于凌晨从宾馆出发,找路边偏僻的地方,由梁某在附近望风,李某砸车盗窃,连续三天如此,共窃得现金几百元。很快,公安机关到二人住宿的宾馆将二人抓获,二人均被刑事拘留。

二、承办经过

律师接案后及时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梁某,了解案情后发现虽然两人的盗窃金额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一千元,但是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量刑实施细则的规定,二人短期内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已经达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很快将本案提交检察院批准逮捕,律师向检察院发表如下辩护意见:犯罪嫌疑人梁某系未成年人,系初次涉嫌犯罪,到案后如实供述,此次涉案虽系二人共同实施,但相对于李某而言,梁某犯案积极性不高,也未直接实施砸车偷盗行为,其系配合李某行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小一些。另经律师与梁某家属沟通,梁某家属协助梁某退赔了赃款和赔偿了被砸车辆的损失,最终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律师认为,基于上述情节,同时根据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议对梁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三、办案结果

检察院对梁某作出了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决定书,决定对涉嫌盗窃罪的梁某采取建议行政处罚的保护措施,梁某于决定书下达当天得以离开看守所随亲人返回家乡。

张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2020年9月15日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