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某劳动争议案件成功和解
2011年6月7日,穆某与其妻子到吴德朝律师所咨询法律事宜。据其叙述,穆某在1999年进入宁波某某洁具工作,已经工作十年多了,但是最近公司在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违法中止了对申请人社保缴费,为其办理离职手续。他希望通过劳动仲裁公司能给一定的补偿,补缴社会保险。
接受穆某的委托后,吴德朝律师的律师团队马上着手为其整理证据材料、书写诉状等工作。2011年6月10日,穆某的案子在宁波市某某区劳动仲裁委立案,后安排于2011年8月2号开庭审理。
2011年7月16日,宁波市某某洁具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到吴德朝律师所(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协商双方的劳动争议案。最终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公司自愿一次性支付穆某各项赔偿,合计人民币贰万陆千元,穆某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今后双方再无劳动争议。2011年7月19日,穆某撤回劳动仲裁申请。
仅用一个月的时间,顺利解决穆某的劳动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