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号:(2012)穗黄法刑初字第684号。根据掩饰、隐瞒犯罪的量刑幅度以及公诉机关的指控,周某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经过尹远律师细致的阅卷和会见周某,为周某作轻罪辩护,并建议法院适用缓刑。最后法院采纳了尹远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