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李洪波律师
李洪波律师
天津-天津
主办律师

饲养动物人身侵权--藏獒咬人

损害赔偿2012-09-06|人阅读

案件经过:2012年6月,王某在天津某小区送快件,在一楼门口被一成年藏獒扑倒咬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医院诊断为左小腿20厘米长开放性伤口(没有伤到筋骨)及多处擦伤,经57天治疗后出院。就赔偿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代理办案:接受王某委托后,我们首先到事发地派出所查阅复印了相关材料(委托人法律意识较强,事发后立即报了警),查到了饲养者身份情况。之后帮助当事人取证,过程中委托人谈到伤腿行动不便,提示当事人请求法院做伤残鉴定;委托人时常联系家人,经了解情况后建议申请被抚养人生活费。庭审过程中,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由于之前我们准备充分,在调解阶段,法官、被告及被告两名代理人均私下表示原告诉请确实,最后调解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万余元。

律师建议:发生类似案件时,首先要及时报警,以便为之后的赔偿处理做好充分准备。饲养动物人身侵权案件中,找到饲养者是首要解决的问题。此问题解决之后赔偿问题不论是协商解决还是通过诉讼解决均获得有利依据。其次,在就赔偿问题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受害人要及时委托律师。专业律师会帮助委托人取证、补证、列全诉请项目、整体把握诉讼过程、掌握调解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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