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李洪波律师
李洪波律师
天津-天津
主办律师

机动车对非机驾驶人、行人交通事故中,如何获得较全面赔偿?

损害赔偿2012-09-14|人阅读

案件经过:2011年4月,郭某驾驶一辆奇瑞轿车沿天津市西青区艾迪生路由东向西行驶,将由南向北通过人行横道的王某某撞伤,导致王某某右肱骨粉碎性骨折,右髋骨骨折,被送往464医院救治。后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郭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王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另,王某某,女,农业户口,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代理办案:王某某在住院治疗过程中即委托律师,并提出想要“速战速决”,我们接受委托后针对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做了充分诉讼分析,最终与委托人达成共识:本案分两次诉讼,第一次对已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提出诉请,第二次再对后续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伤残赔偿金等提出诉请,这样受害人可获得较充分的时间恢复,发生的各项损失又能获得较充分的赔偿,对受害人的权益保障最为全面。根据这一诉讼策略,我们对案件的各项工作作出相应调整.同年5月提起第一次诉讼,后被判决获得8万余元赔偿;2012年5月提起第二次诉讼,后被判决获得11万余元赔偿,两次共计获得赔偿19万元。

律师建议: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若没有达成调解,应立即委托律师。在此类案件诉讼实务中,律师介入时间越早越容易开展工作。伤愈出院之后,甚至开庭之前才委托律师的做法是不足取的,要知道没有庭下的充分准备,庭审不会有好的发挥,更不可能获得较好的诉讼结果。其次,此类交通事故案件中,取证补证工作十分重要。之前见到很多受害人自己诉讼(代理肇事方与受害人对庭),侵权事实很清楚,责任比例明确,就是对产生的损失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而被被告质疑,被法院驳回。出现这种情况,即使受害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也会维持原判,驳回受害人的上诉请求。

另,现在机动车按照法律规定都会办理交强险,此外多数车辆在交强险之外同时会办理商业险。商业险保险人在大多情况下都会约定理赔采用诉讼方式,即是讲,受害人不诉讼,肇事方赔偿后,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不会得到商业险保险人的赔偿,他的商业险就等于白上了。肇事方垫付少量医疗费用之后不再理会受害人的潜台词即是希望受害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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