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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黎明律师
朱黎明律师
浙江-杭州
主办律师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律师调解终获缓刑

刑事辩护2012-06-20|人阅读

朱某19岁,因贪玩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其姐姐摩托车外出,不幸在斑马线上撞到一位老人,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朱某肇事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涉嫌逃逸)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赔付,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导致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申请取保候审被拒绝。

在案件移送至法院后,其家属委托律师介入。经律师仔细调查并阅卷,发现朱某并未逃逸,相反可能成立自首。为此律师及时跟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经办案机关进一步核实,确定朱某自首成立。同时经律师积极协调,受害人家属同意在朱某仅仅赔付医药费后对其表示谅解。

在自首成立以及取得受害人谅解后,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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