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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东律师
李培东律师
广西-南宁
主办律师

违法买卖查封房 合同无效各返还

债权债务2011-10-13|人阅读

[案情介绍]

黎某通过中介公司购买郑某所有的房屋一套,约定成交价60万,同时三方约定:签署合约时,黎某交付4万元定金给郑某,如郑某不履行卖房义务,则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双方的中介费;如黎某不履行购房义务,则定金不退,并承担双方的中介费。另外,还约定郑某在签署合约后须自行办理法院解封手续和银行解押手续,然后办理房产过户。合同签订后,黎某交付了4万元定金给郑某,支付了中介费12000元给中介公司,但郑某未依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故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郑某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中介费,并赔偿黎某损失4万元。

经法院审理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各方取得的财产均应分别返还。

[律师评析]

该房屋买卖合同是三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该房屋已于2010年1月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尚未解除查封,故该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为无效合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郑某返还黎某定金4万元及利息,中介公司返还黎某中介费12000元,驳回了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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