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2011年x月x日,王某与李某因琐事吵架并约定地点打架,王某纠集田某、赵某、刘某与李某纠集的齐某、徐某、曹某,在X市xxx公路上聚众斗殴。在打架过程中,赵某被扎上,经鉴定为轻伤。被告人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
判决结果:
2011年x月x日,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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